10月14日上午,保利集團公司黨委常委、紀委書記張浩到中輕集團調研指導綜合監督工作,與中輕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和總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座談交流,聽取了《中輕集團關于綜合監督工作情況的匯報》《中輕集團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開展情況的報告》,深入了解中輕集團組織落實保利集團2020年發展改革任務第十五條情況、開展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情況等,并就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協同機制、加強風險防控、發揮好綜合監督有效作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。
張浩指出,開展綜合監督工作是落實保利集團公司“515”改革發展任務的一項重要任務。中輕集團作為試點單位,對綜合監督工作高度重視,主動謀劃、干在實處,成立了領導小組,黨委書記張萬順親自掛帥,研究制定了規范文件,結合實際開展了綜合監督工作,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,總結提煉出的幾個方面的工作體會,對保利集團公司下一步的綜合監督工作有非常大的借鑒推進作用。
張浩強調,任何生產經營都有風險,沒有風險的經營是不存在的,關鍵是如何防范風險。開展綜合監督,就是要綜合利用各種有效手段,綜合研判、綜合處置,要建立協同機制,管控風險、降低風險、預防風險,用綜合監督來分析風險事件案例。
張浩要求,下一步工作要突出三個方面:
一是要確定監督的重點。要進一步優化調整監督協調,在做到信息共享的同時,尋找各職能監督的重疊點,明確綜合監督重點,以《廉潔風險防控手冊》為基礎,協同推進監督工作,減輕重復性工作,降低監督成本。
二是要明確監督責任。綜合監督是各職能部門的監督集中組合,綜合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,是由紀委工作性質決定的,不能理解為紀委要負綜合監督的主要責任。綜合監督工作小組只是議事協調機構,代替不了審計、財務、人力等各專項監督,要厘清各職能部門對監督的責任。
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協同效應。綜合監督如果沒有協同,監督效能無從談起。集團綜合監督工作小組要發揮主導作用,定期開會,發現問題定期研究,形成信息共享,提升協同效應。
座談會上,保利集團總部有關部門與中輕集團分別就三公消費、項目管理、風險防控、專項監督及監督協同等方面進行工作交流。
保利集團公司副總經濟師羅德丕、紀委副書記王珂靈等有關領導陪同調研。中輕集團領導班子成員、總經理助理、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、在京單位紀委書記等30余人參加調研。保利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、中輕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張萬順主持了調研會議。